共商推进新疆新型城镇化工作大计
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院士专家咨询会在乌鲁木齐召开,来自国内著名的院士、专家齐聚一堂,对《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(2011-2015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(初稿)进行论证咨询,为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献计献言。自治区党委常委、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出席会议并讲话,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·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。
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,明确全区各地各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目标、任务和责任,自治区在开展《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》和编制《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(2011-2020)》的基础上,充分考察调研、听取多方意见,同步制定了《行动计划》。《行动计划》针对新疆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,从“壮大中心城市,优化城镇发展格局”,“增强产业支撑、改善城镇发展条件”,“建设和谐新疆,提高城镇发展质量”,“完善基础设施,提升城镇承载能力”,“完善规划体系,创新城镇体制机制”等5个方面,确定了21项具体行动,提出了行动目标和行动要点,并把2011—2015年的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地州市,旨在通过实施21项行动计划,使新疆的城镇体系规划落到实处,促进新疆新型城镇化健康、科学和可持续发展。
黄卫简要介绍了《行动计划》提出的背景、目的和意义,指出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行动计划在全国尚无先例,旨在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、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落到实处,提高我区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。要切实做到规划先行,高起点、高水平制定规划和行动计划,并努力在全区自上而下的有效推行,将各项规划化为具体工作的行动,切实推进新疆城镇化发展进程。
与会专家表示,《行动计划》的制定是在全国首次进行的探索和创新,是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的积极尝试,理念先进,结构完整,内容全面,有利于将发展战略转化为具体行动。同时专家们也从目标、任务分解、保障措施、完善基础设施、突出新疆特色风貌等方面提出了建议。
努尔兰·阿不都满金要求《行动计划》编制工作组充分吸纳院士、专家的意见及建议,结合实际,进一步研究深化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,使《行动计划》重点更突出,更具可操作性。
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自治区政府政研室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自治区财政厅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、自治区环保厅、自治区交通厅、自治区商务厅、自治区旅游局等相关厅局负责人参加会议。